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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09 18:30:11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因活动期限为一周(因主题日的丰富而适当延长),故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外文名称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开始时间每年6月份主办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一届时间2011年6月13号宣传周标识阳光下的餐盘目录1节日定义2宣传宗旨3宣传标识4宣传依据5牵头单位6主办单位7宣传主题8宣传重点9活动安排10宣传形式折叠编辑本段节日定义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ChinaFoodSafetyPublicityWeek),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因活动期限为一周(因主题日的丰富而适当延长),故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折叠编辑本段宣传宗旨(1)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升消费信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2)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3)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折叠编辑本段宣传标识阳光下的“盘中餐”设计说明:设计以日常的碗筷组合成“盘中餐”来代表食品,与上方的阳光融合成圆,共同表达阳光下的“盘中餐”,传达出食品从原料、加工、成品的过程透明,公开于阳光下,展示出食品安全的主题。
折叠编辑本段宣传依据(1)《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确定每年6月第三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随着参与单位的增加而适度变化),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折叠编辑本段牵头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折叠编辑本段主办单位随着我国的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和执政理念的转变,“大食品”概念下越来越多的部门积极把本部门与食品相关的活动调整到食品安全周中,形成宣传合力,不但增加了活动主体,更是丰富了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了宣传效果和宣传周的品牌知名度。成员单位数量由首届(2011年)的9个增加到第三届(2013年)的14个,如食安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2014年宣传周新增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个部门。
折叠编辑本段宣传主题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折叠编辑本段宣传重点(一)要注意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要注意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要注意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1]
(四)要注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接口设计和服务。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局部范畴的监管事务,向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的国家治理快速发展。
折叠编辑本段活动安排(一)中央层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16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安排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省、市(地)、县(市、区)三级食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2014年6月10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中央层面的部委主题日形式,主动策划设计、组织开展本地区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折叠编辑本段宣传形式2014年宣传周将继续采用“主场活动+部委主题日”的组织形式:6月10日上午举行中央层面主场活动;6月11日至22日,12家部委将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先后开展中国食品安全论坛、“食事药闻”科普移动应用、专家媒体双向公开课、全国都市媒体训练营、新闻宣传可视化传播培训班、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等70多项主题活动。[2]
折叠编辑本段主办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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