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全面开展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
根据国家卫生部疾控局、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的通知,中心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督导小组,于7月12—19日对全市上半年地方病防治工作及2009年度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全市七县(区)上半年地方病常规监测、中央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及省、市指令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料管理进行了全面督导。并按照省上要求,结合县(区)在碘盐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县(区)的碘盐实验室检测技术进行了现场培训,共培训17人,同时对各碘盐检测实验室发放了样品,并进行现场质量考核。
要求各县(区)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评估的自查评估工作,迎接省上的考核评估。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要求县(区)指派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
2010.7.21
督导人员现场查看资料
碘盐检测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