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结项办制定结核病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控制工作,提高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结防工作稳步发展,市疾控中心制定了《县级疾控工作2011年目标责任书结核病控制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着力加强各县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突出了日常工作的考核。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是全市结防工作稳步推进的有力措施。市结项办在兼顾年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和项目要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调整了中心对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分值,突出日常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避免日常工作滞后、年终考核时突击的弊端,使结核病年度综合考核更加客观、公正,真正成为推动全市结防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是细化了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注重了日常工作运行的跟踪检查和考核,细化考核标准,严格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完成时限等。对平时考核实行实时计分制,年终综合评定。同时,对阶段性工作和省、市下达的临时性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详细记录备案,并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计分,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同时结合月通报、季度督导和半年考核等办法,使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要求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三是加强了工作管理。强化日常工作管理,规范日常工作程序,是全面落实日常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推动结防各项工作均衡开展的有效措施。市结项办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日常管理工作资料规范化,把随机抽查和检查的检查指导、平时考核、信息、报表等情况记录详实,为年终综合考核提供依据。并结合专报系统的监测和评价,及时了解和掌握七县(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